本局所属位于继光街83号(与中山街十字路口东北转弯处)的办公楼整体对外招租。主要寻租条件如下:
一、标的物整体面积1045平方米,为四层楼房,其中沿继光街路口店铺5.5间,后院泥木结构车库2.5间。
二、凡从事餐饮、娱乐及对环境有污染的行业者一律不租。
三、报名期限为2007年9月17日至2007年9月26日下午5时整止。参拍者须在正式报名时带企事业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受托的还要提供相应的委托书,并向国税局财务管理处缴纳100万元整的竞拍押金。未中标者将于确定中标之日起五天内退还押金,不计利息。拍租会定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9时举行。
四、关于招标的详细资料,请到丽水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索取。
五、有意租房者,请向丽水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(中山街207号国税大楼232室)来人或来电咨询。
联系人:赵先生、洪先生。
联系电话:0578-2293273、13567600239
丽水市国家税务局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二日